第二百七十七章 治河(1/2)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贾诩叫汝来此,所为何事?”  

“主君令我再三致意皇叔,言皇叔必可成大事。”贾诩家仆左右看了看众文武,意思让刘备屏退左右。  

刘备说道:“左右皆我心腹,汝有何言尽管讲来。”  

家仆有些迟疑,沮授喝道:“自秦以降,未闻有决大河之计。汝主乃何人,竟敢冒天下之大不韪!还有何言,还不速速讲来!”  

迎着众人的怒火,家仆战战兢兢的说道:“主君挖堤时已图后计,决口自上而下,亦不为大。”家仆将决口的形状、挖开的方法和具体地点都告诉了刘备。  

“如此说来,我是否该谢贾诩?”  

听完刘备的话,家仆心中一喜,再看到刘备冰冷的眼神,又心头一沉。他说道:“不敢,各为其主,主君还望刘公切莫怪罪。”  

“尚有何事,无事自退。”  

“小人告退。”  

法正说道:“前番正尚不明贾诩之谋,今观其仆言行,明其意也。”  

关羽问道:“孝直,贾诩之谋当为破我大军,又有何不明。”  

“若欲破我军,贾诩便不应令高干正面强攻。若我行此计,当于夜间放水,那时营中必乱,而后待将军渡淇水撤军时于后掩杀,那时我大军即便不全军覆没亦当伤亡惨重。”  

关羽沉吟道:“孝直之言有理。”  

“今其临阵放水,又驱并州之兵为正,非与将军争锋,乃欲借将军之手除高干之兵。”法正说道,“大河泛滥,我军未得西进,贾诩尚不令高干回返并州,我料其欲将并州送与主公也。”  

刘备问道:“贾诩使借刀杀人之计,便只为投我帐下乎?”  

“然也。”  

“似这般假借明哲保身之言,行谋个家私利之人,要来何用!”  

沮授说道:“太尉明断,万事当以民为本。”  

贾诩临时府中听完家仆的汇报,贾穆问道:“父亲,刘公之意若何?”  

挥退家仆,贾诩说道:“为父本以为刘备乃枭雄也,今观其言行似有宋襄公之相。此时非投刘备之机,还需从长计议。”  

不久之后曹操的文书到来,徐晃和贾诩正式率军离开河内郡,这就让高干傻眼了。曹军这么一退,并州就被刘备包围了。  

“曹公何意,欲弃并州乎!”  

贾诩说道:“曹公之令已达,不得违也。若元才有从曹公之议,当弃并州之地,同撤兵南下。”  

“容我思之。”  

高干回到军营,向高柔说了这事,高柔劝道:“此正投曹公之时也,河内为刘备所得,其必有取并州之意。现投曹公,曹公尤重之,倘若迟误,其势不在也。”  

高干还在犹豫,帮他决定的人到了。高干和高柔的妻儿在数十家仆的护卫下来到了他身边,高柔长子高俊说道:“伯父南下后,刘备部将赵云便突袭了壶关,赵云有张燕相助知并州地形,其兵突至壶关之后,关内将士无备,壶关为赵云所占。”  

壶关被赵云攻占,并州接下来的剧情都不用高俊说,高干和高柔都明白了。  

“既如此,惟有南下投曹公了。”  

高干这样的军阀很明白有兵才有势的道理,与曹军南下时高干没有告诉部下士兵实情,只说南面还有战事。  

但世界上没有不透风的墙,很快并州兵就从曹军口中得知了放弃河内郡的实情,并州兵也不是白痴,当天晚上就哗变了,绝大多数士兵逃往东面托庇于刘备,少部分士兵自行返回并州。  

另一边,劳工人多势众,前期的疏导工作已经在不久之前完成,可以进一步堵决口工作了。刘备也亲临大河缺口,总督现场。  

刘备问道:“缘何不用水泥?”刘备看着劳工淌水,努力将手中的竹竿往决口送,非常疑惑。  

“这…”陈群说道,“明公有所不知,明公所制水泥虽便于建造,然不宜为堤。”  

袁涣说道:“昔季珪(崔琰)广置水泥,以固清河之堤,然未过数年,其堤皆溃。大河为中原之本,非可以水泥用之也。”  

听两人这么一说刘备才想起来,堤坝用的水泥都是特种水泥,普通的水泥造个水池都会漏水,更不用说用来做大河堤坝了。  

刘备叫来简雍,让他传令内务部工匠,想办法研制新的水泥配方,以后挖运河肯定用的到。  

刘备又问道:“竹竿之法何名?”  

袁涣解释道:“此为楗也。”  

现在修堤工程用的方法就是当年汉武帝治理大河决口的方法,以竹竿为骨,草木、石块为辅。  

就是先在水中密插大竹竿,然后在竹竿之间填充草木、土石或者青石,待大河决口的水稍弱的时候,将整个堤坝补密,使之不再漏水。  

这次补大河,用的是最好的材料青石,能那么快有那么多的青石,有好几个原因。其一,就是鹿肠山就在不远处,就近取才;其二,这次汇聚的人确实多,还有数不尽的马车帮忙;其三,便是火药的应用,现在也不用考虑美观和道路,不需要定向技术,炸就完了。  

这次大河决堤确实要感谢贾诩的私心(但是贾诩之罪大),因为大河是漫决,虽然在挖开后的时间里决口也扩大了,但主体完整。要不然拖到刘备赶回来,那大河还真有改道的危险。  

“报主公,赵将军已取并州,向主公报捷。另南匈奴单于欲拜见主公,赵将军问主公之意。”  

“令子龙镇守并州!”  

“是!”  

有了并州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