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章 集体抢萝卜?真以为年纪大就不用进去了?(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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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现在变成了投放危险物质?那它们的刑期都是一样的吗?还是说有所加重了?”  

主持人江江好像理解了。  

并且还问出了不少网友关注的问题。  

毕竟是访谈节目嘛。  

那当然是有什么就说什么了。  

而大家的疑惑自然也都可以说出来。  

“只是罪名的变化而已,量刑标准和刑罚内容没有改变,都是三年起步最高死刑。”  

根据刑法规定犯此罪尚未造成危害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而损害极端严重的,处死刑或无期徒刑。  

对于这项罪名属于比较严重的罪名了。  

听到苏凡说出这么一番话,大家这会儿都觉得舒服了。  

就应该这样!  

“感谢苏律师的科普,那今天这位黄力副所长出镜了,那我们就问一问现在网友和电视机前观众最关心的问题吧,这些毒萝卜都分散到了哪?现在基本上都找回来了吗?”  

江江如同问政节目一般目光直视着这位黄力副所长。  

“现在基本上都找回来了。”  

黄力点了点头。  

“其实在这件事上还真的应该要感谢警方,当时我们这一批萝卜还被一个私立幼儿园购买给孩子们当餐食了,要不是发现得早并及时追回后果不堪设想啊。”  

杨雨晴对于这个真十分感谢。  

“幼儿园!”  

江江惊呼了一声。  

苏凡眸子也微微一凝。  

而直播间更是爆炸了。  

毕竟幼儿是底线。  

这些毒萝卜差点就送到了小朋友的嘴巴里,你想想这得有多恐怖!  

黄力本来想避过这个事情的,这下看来是躲不过了。  

顿时直挠头。  

有什么办法,要是他在杨雨晴报警之后就着手处理这件事哪里会发生现在这一幕。  

可惜时间没有办法倒回。  

这世界上也没有后悔药。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除了财产损失没有造成很严重的后果,譬如丧失生命。  

“黄副所长,你刚刚也一直在看节目对吧?”  

苏凡这会儿询问道。  

“是,是在看。”  

黄力点了点头。  

“那我想问你,就刚刚熊家明的行为涉嫌犯什么罪呢?”  

苏凡看向对方。  

“额…”  

黄力傻眼了。  

他真没有想到苏凡会给自己挖这么一个大坑。  

要是说没罪?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要是说有罪,那有几个罪名呢?  

“黄副所长这会儿难道还在包庇?也跟熊家明一样包庇他们村的村民?”  

苏凡眸子微微一凝。  

杨雨晴就在旁边,已经清晰看到了大冬天这黄力的头顶上有一丝丝密汗。  

而熊家明在旁边更是不敢说话。  

因为他现在脑子一片空白。  

他真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犯罪行为。  

“这个的话具体罪名我们还得回去好好的侦查侦查,到时候会出通报给广大网友与关注这件事的所有人的。”  

黄力也不敢贸然说,只得打起了太极拳。  

“黄副所长,我说的是涉嫌我又没叫你定罪。不过既然你不愿意说,那我就替你说了吧。第一,他摔坏了杨雨晴的手机,这里是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罪。第二,他纵容村民投毒破坏他人财务这是严重的失职行为,可涉嫌渎职罪。第三,他刚刚言语威胁并且造成了严重影响,这是寻衅滋事罪。”  

苏凡列出了熊家明的三条罪证。  

而另一边熊家明正在快速的检索这些罪名。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渎职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寻衅滋事罪法定刑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而这渎职罪怕是会判自己最严重的。  

可是这不对劲啊。  

渎职罪不是国家机关人员吗。  

这怎么就找上自己了?他只是个村主任而已。  

然而熊家明哪里知道,村主任这个职位是国家赋予代行使基层权力的一个职位,因为也可以起诉渎职。  

“好,好的,我们会朝着苏律师您说的方向调查。”  

黄力瞅了一眼旁边的熊家明。  

没办法了。  

那就只能抓了吧。  

毕竟谁让对方真的犯了事并且造成了这种严重后果呢。  

“那之前村上的那些老人呢?黄副所长打算怎么处理呢?”  

苏凡又提到了这个关键问题。  

对啊,那些当贼的老人呢,应该怎么处理?总不能让老实人吃亏吧?!  

这些悍民刁民应该都抓起来,一个都不能放过,以为年纪大绝对不是他们免受刑法的理由!  

毕竟这件事最初大家的关注点就是那些老人偷萝卜。  

所以现在回归到了主题,大家愤慨发言。  

“村里老人的话我们这边还是缺少一些实质性的证据,但我们保证肯定会深入调查的。”  

黄力面露苦涩。  

那么多老人怎么抓嘛。  

而且他们就偷一个萝卜。  

虽说确实可以抓进去。  

可是这不好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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