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温泉池里话往事,新春佳节红颜殒。(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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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黎明让派出所的同志作见证,一口咬定杜志春在包庇凶手。  

派出所同志也很为难,都是上级部门下来的同志,这就不团结了,实在太不像话。  

杜志春也不跟他争论,只是问她:“你怎么认定他是凶手的?”  

孙黎明扯过富源的衣领,说:“你看他的衣领上有血迹,这就是把刀插进死者心脏时喷溅出的血迹。而且刚才好几个看热闹的邻居说,他们两口子总打架。可见是过年的时候,两人感情不和争吵起来,这人一气之下把他的妻子杀掉了。”  

富源被他扯了一个趔趄,也没有反抗,脸色非常灰败。  

杜志春很无奈:“我们不能这么草率。”  

孙黎明大为恼火:“你就是在包庇着他!”  

杜志春见一时说服不了孙黎明,就缓和语气说:“这样吧,我们让鱼市派出所的同志在这儿看守现场,我们把他带回去继续审问。”  

孙黎明也不想在这里僵持不下,于是就听从了杜志春的意见,收集了在场的物证,又嘱托派出所的人看守现场,两人带着富源回到了刑警大队。  

孙黎明此刻干劲正足,回到了刑警大队,立刻开展审讯。  

可是富源一口咬定自己是无辜的。据富源说,他昨晚在局里值班,今天上午回到家里。一进家门就看见自己媳妇躺在地上,富源吓了一跳,赶忙扶起她,这时才发现她的胸口插了一把刀。他吓坏了,就要抱起媳妇去医院,衣领上的血大概就是那时候蹭上的。可是他刚走到门口,就有邻居看见了。群众把他控制住,有人立刻跑到派出所报警。  

而孙黎明对他的说法表示全都不相信!  

杜志春对孙黎明的判断和富源的口供都感到忧心忡忡,总觉得哪里不对劲。于是,他还是提议找老刑警过来接手这件案子。  

孙黎明对此很不耐烦,对杜志春说:“难道你就不想立功受奖、崭露头角吗?这可是个大案子,这不是一般的案子!这是警察杀人呢!我们就要立功了!”  

杜志春知道现在自己怎么也说服不了他,就只能等着明天中队长过来的时候,把案子交给中队长。  

第二天来接班的中队长知道两个新警察发现了一起杀人案也十分高兴,毕竟“严打”期间,各个刑警队的任务指标都很重。而杜志春觉得中队长来坐镇了,自己的压力也卸下不少。  

可是不久,杜志春就被调离了这个专案组。因为孙黎明向局里反映了,杜志春和罪犯有特殊关系,有可能会干扰办案。  

西市区公安分局局党组出于公允的考虑,同意了孙黎明的建议。  

杜志春就再也没有接触到这个案件。  

后来听说富源被判了无期,因为证据不足,就没有判处死刑。可是,富源并不认罪,在此后的几年里,不断的在申冤申诉。  

1991年,富源已经在监狱里呆了快八年了,可是他依然没有认罪。  

杜志春已经从西市区分局调到了站前区,时常会去监狱里探望富源;孙黎明因为此案荣获嘉奖,平步青云成为市局某个行政部门的科长。  

就在杜志春即将提任一中队中队长的时候,他的队员高梁在外地抓到了一个流窜杀人犯余小刚。  

这个杀人犯早在七、八年前,就在营口周边犯下了两三起抢劫案;之后流窜到辽西地区继续实施抢劫、杀人、盗窃这些不法勾当。  

高梁也是在故纸堆里找到了一个多年未破的抢劫案,想起来大学同学曾经说过的一起案件。无论从作案手法、作案对象,还是作案规律,都非常相近。高梁就根据这些特征抓到了这个犯下多起流窜杀人案件的余小刚。  

这个余小刚知道命不久矣,倒也痛快,就像竹筒到豆子一样,把自己做过事、犯过的案,言无不尽。  

而高梁对他供述的一起案子非常注意——1983年春节,他在鱼市派出所附近的警察家属楼,杀死了一名女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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