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章 客观看待东林党(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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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会讲属业余自愿性质,所以参加会讲的通知不必要求每个人都来参加。第三条规定,举行会讲时,主持会讲的会主由大小会公推产生,根据实际需要,由不同学者担任;第四条规定,每次会讲推举一人讲《大学》、《论语》、《中庸》、《孟子》即“四书”中的一段内容,然后大家“有问则问,有商量则商量”。第十一条强调要尽量简化来与会的学人之间的交拜手续,不搞繁琐的礼节和形式主义。  

东林党的政治主张是开放言路,反对宦官干政,反对矿税,是东林党的三项具体主张。  

明朝中期以后,江南地区的商品经济和工场手工业更加发展。在一些工商业发达的城市,商人、作坊主、手工匠以及其他城市平民,开始形成为一支新的社会力量,给当时的社会矛盾和斗争带来了新的影响。  

东林党就有不少人是中小地主兼营工商的。他们有的人突破了传统的农为国本的经济思想,提出了工商皆本的新观点。  

如赵南星说:“士农工商,生人之本业。”李应升反对关卡重重、商税繁多,要求执政者“爱商恤民,上不妨工而下利于途(指贩运)”。  

由于东林党人开放言路指责朝政,触动熹宗时专权的大太监魏忠贤,魏忠贤开馆纂修《三朝要典》,在霍维华的基础上纂辑万历、泰昌、天启三朝有关梃击案、红丸案、移宫案三大案的档案资料,打击东林党,同时造编《东林点将录》等文件上报朝廷,1625年(天启五年),明熹宗下诏,烧毁全国书院。  

次年,东林书院被拆毁。东林党人也遭到打击,杨涟、左光斗等许多著名的东林党人都遭到魏忠贤及其党羽的杀害。有“东林六君子”“东林七君子”之说。  

1627年(天启七年),崇祯帝即位,魏忠贤被贬南直隶凤阳府看守皇陵,后魏忠贤畏罪自杀,阉党成员被革职下狱乃至处死,自此,阉党集团被彻底剿灭。正因如此,东林党人余人才免遭打击。  

1629年(崇祯二年),崇祯皇帝下令为遭到迫害的东林党人恢复名誉,并下诏修复东林书院。  

东林党人号称“清流”,影响着天下的舆论。上述皇位继承权之争和京察之争,都是统治阶级内部的权力之争。但是,这并不能掩没东林党人在这些斗争中力图革新朝政、反对统治集团中最反动腐朽势力的进步作用。  

由于东林党人威胁到其他非东林党人的利益,许多非东林党的官员为自保也纷纷以地域为单位,以高官为领袖,结成帮派,一时朝中宣党、浙党、楚党、齐党林立,他们联合起来打击东林党人。  

斗争由原来的阁部之争和门户之争逐渐演变为党派斗争,规模进一步升级,性质更加严重,影响也更加恶劣,明代政争急剧恶化,进入一个前所未有的新时代。  

东林党人代表了当时江浙商人和地主豪强的利益,反对朝廷向工商业者收税,并借着崇祯帝清除魏忠贤势力的时机,取消或降低了海外贸易税、矿税、盐税、茶叶税等税种的税负,使得明末的财政收入来源更加单一,朝廷的税收来源更加依赖于普通的农民,再加上当时各种天灾不断,造成了大量农民破产,形成大量流民,直接导致了明末的农民大起义。  

刘志琴《我敬仰东林党又痛其愚顽》:“东林党这一批人是道德理想主义的殉道者,他们身体力行,鞠躬尽瘁,为晚明王朝的整体利益献身亡命,蒙冤受屈。  

然而他们又滞留在理想化的境界,在实践中表现为无能又无奈,软弱,退缩,麻木不仁,直至遭受灭顶之灾。”  

“其人格精神是永远值得人们赞扬,钦佩的;但是在现实的经验操作过程中,东林党壁垒森严的门户之见,以及…意气用事,挑起了晚明剧烈的党争,既给自身带来了毁灭性的打击,也给国家、民族造成巨大的负面影响。”  

葛荃《论政治思维定势与东林党人的困境》认为:东林党人“‘党见'太深,壁垒过严,以致树敌过多”。  

如果从文化心理的角度来分析其主观原因,那么,应该说,这是他们在承传先秦以来儒家文化的过程中积淀而成的“‘非此即彼'的认知模式”和“‘善恶两分'的绝对化政治思维定势”造成的。  

但他们“代表了儒家文化传统的正宗,在政治行为上,他们是清官和忠臣的典型”,是“士大夫的正面形象”。  

他在《立命与忠诚:士人政治精神的典型分析》一书中又说:“东林人士是君主政治的殉道者,他们是中国古代士大夫群体中最有品性与性格的杰出之士,故而青史留名”,“铸就民族的史诗总也离不开个体生命的壮烈,东林罹难诸公的‘曾经出席',使得中华史诗的这一阕哀婉动人,荡气回肠,萦绕千古!”  

其实吧,也就是说,东林党人虽然提出了正确的理念,但是却没有做到,同时在保护自己的利益的时候破坏了国家的利益。  

这也就是东林党毁誉参半的原因,这也是为什么有人认为是东林党要对大明灭亡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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