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意外(1/3)
“后藤田警视,河野警部。”
“小笠。”
还没回到会议室,刚出电梯的后藤田正树和河野秀洋就碰到了小笠警部补,三个人互相打了个招呼。
眼看小笠警部补显得有些风尘仆仆的模样,原本还有点无精打采的后藤田正树不由得感到一丝好奇:“小笠,你干什么去了啊?”
“配合法务省那边的调查去了。”
“法务省?”一听到这解释,不仅是后藤田正树,就连河野秀洋有好奇了。
“法务省那边有什么事情?他们不是一直都不愿意和我们一起合作吗?怎么?这次太阳从西边出来了啊。”后藤田正树略带讽刺的说着。
不过不论是河野秀洋还是刚跟法务省那边“合作”完的小笠警部补都没有出言反对,实际上这番话即便拿到搜查会议上来说,大概也不会有人出言反对的。
毕竟,法务省和警察厅的矛盾由来已久了。
首先便是最直接的检察官与警察的职权划分,以及检察官对于警察的控制权。从法律上来讲,《刑事诉讼法典》赋予了日本警察主要的侦查责任,但是《刑事诉讼法典》同意赋予了检察官在所有案件中的补充侦查权。所谓的补充侦查权,指的是检察官可以自己的审讯来对警察的侦查形成补充,甚至检察官还是自己来对案件进行侦查。不过考虑到检察官方面不仅有预算更有人数限制,所以在很多时候,往往是检察官来指挥警察进行大部分的侦查工作。
对于这种事情,警察方面当然是相当的不满和不愿意的,毕竟对于案件的侦查那可是属于他们警察组织的地盘,要被检察官这些人骑在自己的头上,自然是要厌恶和抵制的。但是由于《刑事诉讼法典》存在,尤其是按照尤其是《刑事诉讼法典》中的第193条规定,检察官在自己进行的案件侦查之中,可以向警察发出“必要的一般建议”和“一般指令”,来让警察方面给检察官方面提供协助。
所以,尽管警察方面对检察官那边是相当的厌恶,对检察官指挥自己进行案件侦查的行为又相当的抵制,同时对于《刑事诉讼法典》中的第193条规定的解释又和检察官的解释不一样,但是在不少时候,警察方面又不得不捏着鼻子“配合”检察官那边进行案件侦查。
当然,警察方面也可以选择不“配合”检察官,但是如果真这么做的话,检察官那边就可以按照《刑事诉讼法典》中的第194条规定,对不“配合”的警察发起一个正当的投诉程序,而这个投诉有可能导致这位不“配合”的警察受到警察组织内部的处分。
在上述原因之下,警察方面本来就对检察官那边相当的厌恶了。而在这次的元东京地方检察厅检察长吉田芳男被杀案中,法务省那边对于搜查本部这边提出的要求那是相当的不配合,不论搜查本部这边提出何种要求,说明这种要求的正当性和迫切性以及对于案件侦查上的帮助,法务省那边是一个都没有选择答应,只是很官方很敷衍的表示“我们会在会议上进行商讨”。至于这个所谓的商讨究竟有没有进行,搜查本部这边是不得而知的,反正每次是都没有下文的。
所以,当中午之后,日本电视台那边报道了涉及到被害者吉田芳男在担任检察官时期的黑料以后,搜查本部方面的大部分警察,其实在内心之中是感到相当的高兴的。虽然说早上的时候,凶手发布的那份犯案声明算是公开羞辱了警视厅的全体警察,但是现在可以看到讨厌的人吃瘪,受到社会舆论那汹涌的批判,也算是一定程度上让社会舆论从他们警察身上移开了。
事情重新回答一前一后朝着会议室走去的三个人身上。
“不过法务省那边有什么需要跟我们“合作”的事情?”河野秀洋有些奇怪的问道。
“还能有什么啊。被社会大众还有各路媒体批评了一下午了,听说更上面的内阁官房也向他们法务省那边表达了一定的不满,所以他们也想要好好表现一下嘛。”小笠警部补有些不屑的撇了撇嘴,随后又补充道,“刚才就让我们帮他们去把那两位请过来。”
“谁啊?把谁请过来啊?”后藤田正树插话进来问道。
“还能有谁啊。当然是那两位在双筒燧发火枪上留下了自己指纹的人啦。”
“水野邦彦和安藤富三郎?”
“没错啊,就是他们两个人。”
“可他们两个不是有明确的不在场证明吗?难道你们是让他们两个选择自愿到案说明?”
“肯定是自愿到案说明啊。本来就没有明确的证据嘛,如果不是法务省那边强烈的要求,再加上我们那位部长发出的“配合”他们的指令,我才不愿意去做这种事情呢。”小笠警部补的语气中不无抱怨,接着又对后藤田正树和河野秀洋解释了一下,“我听说就因为这个,组对那边相当的不满,他们那边的部长都直接找上面投诉我们部长了,说是部长他越过界了。不过你们也应该知道啊,更上面的内阁官房才向警视总监下达了要求,所以也就这样了吧。”
小笠警部补无奈的耸了耸肩膀,后藤田正树和河野秀洋自然是知道他的意思。前面说过,警察方面相当厌恶检察官侵犯自己地盘的行为。而在警察组织内部,同样也是相当厌恶其他的部门来侵犯自己的地盘。
就以组对部和刑事部来说好了。
其实在很早前,警视
“小笠。”
还没回到会议室,刚出电梯的后藤田正树和河野秀洋就碰到了小笠警部补,三个人互相打了个招呼。
眼看小笠警部补显得有些风尘仆仆的模样,原本还有点无精打采的后藤田正树不由得感到一丝好奇:“小笠,你干什么去了啊?”
“配合法务省那边的调查去了。”
“法务省?”一听到这解释,不仅是后藤田正树,就连河野秀洋有好奇了。
“法务省那边有什么事情?他们不是一直都不愿意和我们一起合作吗?怎么?这次太阳从西边出来了啊。”后藤田正树略带讽刺的说着。
不过不论是河野秀洋还是刚跟法务省那边“合作”完的小笠警部补都没有出言反对,实际上这番话即便拿到搜查会议上来说,大概也不会有人出言反对的。
毕竟,法务省和警察厅的矛盾由来已久了。
首先便是最直接的检察官与警察的职权划分,以及检察官对于警察的控制权。从法律上来讲,《刑事诉讼法典》赋予了日本警察主要的侦查责任,但是《刑事诉讼法典》同意赋予了检察官在所有案件中的补充侦查权。所谓的补充侦查权,指的是检察官可以自己的审讯来对警察的侦查形成补充,甚至检察官还是自己来对案件进行侦查。不过考虑到检察官方面不仅有预算更有人数限制,所以在很多时候,往往是检察官来指挥警察进行大部分的侦查工作。
对于这种事情,警察方面当然是相当的不满和不愿意的,毕竟对于案件的侦查那可是属于他们警察组织的地盘,要被检察官这些人骑在自己的头上,自然是要厌恶和抵制的。但是由于《刑事诉讼法典》存在,尤其是按照尤其是《刑事诉讼法典》中的第193条规定,检察官在自己进行的案件侦查之中,可以向警察发出“必要的一般建议”和“一般指令”,来让警察方面给检察官方面提供协助。
所以,尽管警察方面对检察官那边是相当的厌恶,对检察官指挥自己进行案件侦查的行为又相当的抵制,同时对于《刑事诉讼法典》中的第193条规定的解释又和检察官的解释不一样,但是在不少时候,警察方面又不得不捏着鼻子“配合”检察官那边进行案件侦查。
当然,警察方面也可以选择不“配合”检察官,但是如果真这么做的话,检察官那边就可以按照《刑事诉讼法典》中的第194条规定,对不“配合”的警察发起一个正当的投诉程序,而这个投诉有可能导致这位不“配合”的警察受到警察组织内部的处分。
在上述原因之下,警察方面本来就对检察官那边相当的厌恶了。而在这次的元东京地方检察厅检察长吉田芳男被杀案中,法务省那边对于搜查本部这边提出的要求那是相当的不配合,不论搜查本部这边提出何种要求,说明这种要求的正当性和迫切性以及对于案件侦查上的帮助,法务省那边是一个都没有选择答应,只是很官方很敷衍的表示“我们会在会议上进行商讨”。至于这个所谓的商讨究竟有没有进行,搜查本部这边是不得而知的,反正每次是都没有下文的。
所以,当中午之后,日本电视台那边报道了涉及到被害者吉田芳男在担任检察官时期的黑料以后,搜查本部方面的大部分警察,其实在内心之中是感到相当的高兴的。虽然说早上的时候,凶手发布的那份犯案声明算是公开羞辱了警视厅的全体警察,但是现在可以看到讨厌的人吃瘪,受到社会舆论那汹涌的批判,也算是一定程度上让社会舆论从他们警察身上移开了。
事情重新回答一前一后朝着会议室走去的三个人身上。
“不过法务省那边有什么需要跟我们“合作”的事情?”河野秀洋有些奇怪的问道。
“还能有什么啊。被社会大众还有各路媒体批评了一下午了,听说更上面的内阁官房也向他们法务省那边表达了一定的不满,所以他们也想要好好表现一下嘛。”小笠警部补有些不屑的撇了撇嘴,随后又补充道,“刚才就让我们帮他们去把那两位请过来。”
“谁啊?把谁请过来啊?”后藤田正树插话进来问道。
“还能有谁啊。当然是那两位在双筒燧发火枪上留下了自己指纹的人啦。”
“水野邦彦和安藤富三郎?”
“没错啊,就是他们两个人。”
“可他们两个不是有明确的不在场证明吗?难道你们是让他们两个选择自愿到案说明?”
“肯定是自愿到案说明啊。本来就没有明确的证据嘛,如果不是法务省那边强烈的要求,再加上我们那位部长发出的“配合”他们的指令,我才不愿意去做这种事情呢。”小笠警部补的语气中不无抱怨,接着又对后藤田正树和河野秀洋解释了一下,“我听说就因为这个,组对那边相当的不满,他们那边的部长都直接找上面投诉我们部长了,说是部长他越过界了。不过你们也应该知道啊,更上面的内阁官房才向警视总监下达了要求,所以也就这样了吧。”
小笠警部补无奈的耸了耸肩膀,后藤田正树和河野秀洋自然是知道他的意思。前面说过,警察方面相当厌恶检察官侵犯自己地盘的行为。而在警察组织内部,同样也是相当厌恶其他的部门来侵犯自己的地盘。
就以组对部和刑事部来说好了。
其实在很早前,警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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