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1章 不可能(1/2)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下意识的拿起面前的照片一一含开,秦雨的表情变换不定,只是和前几次的审讯不同,这一次陈言没有一直叮着对方的脸,而是靠坐在椅背上,那神情就好像在观看表演。  

果然,秦雨没有让陈言失望。  

“陈队长,这些照片…是在哪里拍的,空间这么小但是这和我有什么关系吗?”  

有什么关系?  

陈言挺起腰身,看向秦雨的眼睛,这一次秦雨没有直接对视,而是有些不自然的转过视线“秦雨你说的不错,这些照片拍摄的空间非常小,因为这些照片是我们在滨河路的地下管道当中拍摄的。”  

地下管道?  

秦雨虽然已经猜到了对方已经找到了自己为什么能够消失在监控中的办法,但是秦雨猜到是一回事,从陈言的口中确定这个消息是另一回事。  

内心稍微有些慌乱的秦雨,很快便再次镇定下来。  

找到了自己躲避监控的办法又能怎么样?  

其他人不知道秦雨为这次杀人准备了多长时间,但他自己知道。每一个细节秦雨都考虑到了。  

如何躲避监控,如何让王旭的车停下来,杀人过程当中用什么样的手法,如何不留下任何痕迹,撤退路线,甚至是迷惑警方的线索,他都布置好了。  

秦雨从来没想过自己能够躲开警方的视线,以自己和王旭的之间的纠纷,警方一定会第一时间锁定自己。  

秦雨要做的从来不是消除警方对自己的怀疑,甚至在他的计划里曾经一度要夸大自己的嫌疑。  

比如在恒昌小区用低价格中标装修,比如在王旭家的楼下干活,甚至就是那柄钥匙,都是秦雨故意泄露出去的。  

否则的话,以秦雨策划实施杀死王旭的谨慎程度,怎么可能留下他配钥匙的视频?  

不得不说秦雨的计划是成功的。  

在调查清楚秦雨配置王旭家钥匙的情况,得知他还没有实施计划后,秦雨的嫌疑虽然没有完全排除,但是已经小了很多。  

更何况秦雨还提供了1号楼3单元1楼阳台的监控,这也在一定程度上证明了案发当晚秦雨井没有离开202室。  

之后,陈言更是转变了案件的侦破思路,最终将怀疑的目光投到了秦雨的弟弟秦风身上。  

只是在发现凶手是利用地下管网躲避监控,而这个出口刚好就在1号楼2单元202室正下方的时候,秦雨再次暴露在陈言视线中。  

看着秦雨并没有多大变化的表情陈言是真的佩服这个秦雨的定力。“秦雨,你似乎对我们发现的这些证据…没有什么反应?”  

秦雨突然笑了笑,将手中的照片放下:“陈队长,我能有什么反应,王旭死了我是最高兴的,虽然人不是我杀的。”  

“我知道你们怀疑是我杀了王旭,确实,我是这么想过,甚至都已经开始策划,甚至准备实施了,那柄钥匙就是证据,我承认。”  

“可是我只是这么想而已,我还没有杀王旭他就已经死了。”  

“如果价们还怀疑是我杀了他,我希望你能拿出证据。”  

对,就是证据。  

秦雨费尽心机,策划了这么久为了什么?  

不就是为了不留下任何证据吗。  

在王旭被杀的案发现场秦雨没有留下任何脚印、指纹,没有监控摄像头拍到他。  

甚至在地下管网里,秦雨同样清理了很多痕迹。  

勘察人员虽然在通道内提取到了血迹,确定了那就是属于死者王旭的血迹,甚至在角落里找到了一把水果刀,经过伤口对比也能确定这就是凶器,但是勘察侦组员依然没有发现凶手留下的指纹。  

甚至都没有提取到鞋印,这就是秦雨的高明之处。  

他所做的不是为了不让警方怀疑自己,而是即便怀疑自己,也没有证据。  

下地下管网通行前后,他用扫把清理了自己走过的路,所有的脚印都清扫干净了。  

而整个作案过程秦雨的手套就没有摘下来过,当然不会留下指纹。至于毛发、皮屑等个人特征物品,自然也没有留下。  

所以,秦雨是有恃无恐,因为他知道自己没有留下任何证据。  

没有证据就没办法定罪,所以即便陈言他们发现了自己躲避监控的办法又能如何?  

策划了这么久,秦雨可不会在这个细节上犯下错误。  

陈言细细的看着表情淡定的秦雨,这个人是真厉害。  

秦雨说的没错,证据,只有证据才能定罪,仅靠推理可不能把人送进监狱。  

整个地下管网,陈言亲自走了一遍,不得不说陈言都有点佩服这个秦雨。  

整个地下管网秦雨打扫的非常干净,地面上可以较为清晰地看到清扫痕迹。  

在出口,陈言甚至发现了清扫鞋印的扫把。  

凶器也被遗弃在入口的角落里。  

只是,无论是扫把还是水果刀上都没有提取到指纹。  

没有指纹,没有鞋印,没有毛发,陈言即便发现了秦雨就是从这里进出案发现场,躲避监控摄像头的,那又能怎么样?  

就像秦雨说的,如果陈言怀疑他,就要拿出证据。  

没有证据,一切都是白扯。  

可是,陈言手里有证据吗?  

当然有!  

如果没有的话,那何必再来审讯秦雨呢?  

“秦雨,我不得不说你是我见过的所有犯罪嫌疑人当中,最谨慎小心的一个。”  

“无论是在案发现场,还是你躲避监控的地下管网,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