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连破三境(1/3)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荆简的确是在破境。  

之所以敢这么做且能够这么做,这与他的魔王之力无关。  

只是与他几世的修行和战斗经验有关。  

在林柒看来,破境须得找一个清净的地方,做足准备,身心都归于一种禅定的状态才有可能。  

但荆简这一辈子渡劫的次数都比正常修行者破境的次数多。  

渡天劫,可比突破境界要凶险太多。  

尽管人间和他以前所在的那个世界大不相同,可引气的方式大同小异。  

而且…在修行方面他的天赋实在是过于强大。  

噬魂虫似乎也感应到了某种危机感。  

它额头上的紫色纹身更加刺目,竟然想直接吞噬荆简。  

魔王之力的封印,让荆简的肉身也退回到了普通修行者的级别,但精神却不会。  

这种程度的精神入侵,对他来说等于没有。  

反倒是这个过程,给了荆简破境的时间。  

当一整个动作做完,林柒骇然发现,荆简散发的气息明显的变了。  

他真的破境了?  

林柒的眼里写满了不可思议。  

但荆简的动作还没有停。  

林柒的嘴巴越张越大,就像看见了怪物。  

梅开二度?  

他怎么又做起了抱元守一的动作?  

元素念力,肉身,施加在他人或者自己身上的增益状态,乃至一些特殊的变化。  

这些便是每个人可以发展的方向。  

就像是游戏里也会给予玩家技能点一样,技能树怎么点,则看玩家对哪种攻击方式更喜欢。  

在如今这个时代,修行者们的“技能点”,也就是灵力本身,来自于境界,越高的境界,则拥有越深厚的灵力,而达到某个境界后,对灵力的操控也会有质的飞跃。  

作为综合战斗系的人来说,往往会多项分布,均衡发展。  

他们的战斗能力全面,但不够突出。  

而萨井日颜又鱼王珏这种,就是明显的偏科型选手,他们在某一项能力上一骑绝尘,却在其他方面只比普通人好一点。  

境界的提升,则是让这种“技能点”更多一些。  

荆简遇到的这位三劫境的噬魂虫,此前所摄形的乃是一名武僧。  

在念力和肉身上都有着一定的造诣。  

作为初入劫境,荆简不管是力量还是速度,或者灵力的掌控和数量上,都弱了这噬魂虫不少。  

所以荆简只能当场破境,而且不止破一次!  

他之所以做出抱元守一的动作,并非是因为他需要做这个动作。  

而是因为按照他昨夜在书里所看到的,这便是突破劫境时的一个动作,能够引导灵力冲关。  

但对于荆简来说,其目的也只是让林柒尽可能淡定…表示自己不是一个不走章程就能随便破境的怪物。  

可林柒显然没有领会到荆简的“谦虚”。  

初临劫境,又名一劫境。  

九劫的说法,乃是在打通气海之前所需要经历的九道关卡。  

打通九道关卡之后,才能让神识与气海相连,除了获得大量的灵力,还能做到气随意动。  

由此,便是凝海境。  

凝海境对于修行者们来说,算是一个难以逾越的坎。  

百川大学的修行者们,毕业门槛也只是九劫境,这也算是对毕业率的一个妥协。  

但即便如此,能在大学四年里,成功到九劫境的学生,也极为稀少。  

可对于荆简来说,这些所谓的障壁,知见障,瓶颈,深奥的法门难关…都等于虚设。  

他缺乏的只是灵气本身。  

这是荆简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二日,而于昨夜他熬夜看书了解到修行的时候,他才开始吸纳灵气。  

所以…境界不怎么够用。  

以目前的灵力来说,荆简只能突破到四劫境界。  

但对付这只噬魂虫,足够了。  

只是看在林柒眼里,这就过于惊世骇俗了些。  

当荆简做出第二次抱元守一动作的时候,正是他要突破到三劫境界的时候。  

林柒无法想象,荆简是如何做到连续破境的?他难道就不需要去查一查二劫升三劫的注意事项吗?  

他难道就不需要去咨询一些已经破境过的人吗?  

人是无法提前预知下一个境界会经历怎样的凶险的。  

总不会有人渡过了所有境界,然后再散去一身修为重新开始吧?  

这个时代变异才开始三十年,还没有发展出如此变态的修行方法才对。  

所以荆简给林柒的感觉,已经是惊世骇俗有违常理。  

荆简身上散发出的气势又是骤然一变,境界全开之下,林柒确信荆简已经步入了三劫境界。  

这个时候的噬魂虫也意识到了不对劲。  

它的摄魂对荆简毫无作用。噬魂虫的反应倒也快,瞬间便发动了进攻。  

只是这一次,二人的力量和速度差距就不再是难以弥补。  

噬魂虫所吞噬的武僧,将所有的灵气全部用于锤炼肉身。  

即便此刻荆简和噬魂虫都是三劫境界,力量和速度也弱了不少。  

但荆简的战斗方式很特别。  

三百年来,在多个位面里,不断的接受玩家的挑战,让荆简拥有了大量的战斗记忆。  

噬魂虫所用的,本就是人间的功法,偏生这些功法里的招式,荆简再熟悉不过。  

武僧的拳脚大开大和,每一道进攻都虎虎生风,带着极为刚猛的力道。  

林柒毫不怀疑,这武僧只需轻轻一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章节目录